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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打车”遭遇商标困局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670 次

同“快的打车”白热化竞争的余温未退,“嘀嘀打车”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嘀嘀打车”因涉嫌商标侵权,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桔公司)日前被“嘀嘀”商标的权利人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妙影公司)起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达8000万元。据了解,法院目前已受理该案。
  据介绍,今年3月,妙影公司发布消息称“嘀嘀打车”涉嫌侵犯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时隔数月,妙影公司在与“嘀嘀打车”的开发运营企业小桔公司协商未果后,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519日,妙影公司就“嘀嘀”商标侵权一案在杭州市举行了情况通报会,介绍该案情形。520日,小桔公司对外宣布,旗下打车软件“嘀嘀打车”即日起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
被诉侵权
  据妙影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成立于20091月,“嘀嘀”是其核心品牌,拥有“嘀嘀”系列智慧出行软件产品,包括嘀嘀导航、嘀嘀出行、嘀嘀地图、嘀嘀打车等,这一系列产品均以妙影公司打造的“智慧行·出行服务平台”为基础。
  据悉,“嘀嘀”商标最初是由妙影公司的关联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妙影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妙影公司)申请注册,申请时间是20113月。宁波妙影公司一同还申请注册了“Didi”商标,该商标与“嘀嘀”商标同样注册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第9类商品上。20125月,前述两商标被核准注册,并于20137月转让给妙影公司。
  20129月,小桔公司的“嘀嘀打车”软件进入市场,分别针对安卓系统和苹果IOS系统推出客户端应用程序,分为乘客版和司机版。今年年初,“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为培养消费者的移动支付习惯,投入巨资推出返现活动,两个打车软件之间的竞争逐步升级。今年春夏之际,小桔公司和妙影公司因对“嘀嘀”商标各执一词而走上法庭。
  妙影公司拥有“嘀嘀”和“Didi”商标,该公司认为“嘀嘀打车”作为打车软件使用“嘀嘀”字样,侵犯了妙影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即对外发布公告称“嘀嘀打车”涉嫌商标侵权。
  妙影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之前,妙影公司曾几次与小桔公司交涉,希望后者停止侵权行为,但最终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嘀嘀打车”也没有停止使用“嘀嘀”标识。
易名“滴滴”
  就在妙影公司提起诉讼后不久,520日小桔公司宣布“嘀嘀打车”即日起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小桔公司公关部门负责人求证,但一直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前亦没有收到回应。
  在小桔公司的官方网站(http://www.xiaojukeji.com)上,记者看到首页的宣传广告中使用的仍是“嘀嘀打车”文字,但在首页右下方链接的新浪微博,其名称显示为“滴滴打车”。“滴滴打车”的微博(http://weibo.com/diditaxi)在520日下午416分贴出公告,称小桔公司旗下的打车软件“嘀嘀打车”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并指出有60%的用户将“嘀嘀打车”书写成“滴滴打车”,此次更名不会使用户产生隔膜和不适。
  同时,苹果的App Sotre(应用商店)中,已经出现名为“滴滴打车”的应用软件,版本更新时间为520日。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了解到,小桔公司在20133月就提出了“滴滴打车 TAXI 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的商品为: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电脑软件(录制好的)、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计算机游戏软件、运载工具用导航仪器(随载计算机)、卫星导航仪器、动画片、幻灯片(照相),均属于第9类商品。该商标现已通过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初步审查,于2014424日公告。
  另一方面,小桔公司201211月申请注册的“嘀嘀打车 TAXI 及图”商标目前仍处于驳回复审阶段。
  有关人士认为,而今小桔公司尚未获得自己的“嘀嘀打车 TAXI 及图”商标,“嘀嘀”“Didi”商标的侵权案也还没有定论,“嘀嘀打车”此时改名为“滴滴打车”,为小桔公司和妙影公司的商标纠纷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有关该案进展,本报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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