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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剪刀被侵权 法院向商户“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353 次

近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庭审没有安排在法院审判庭内,而是设在个体商户集中的商场办公楼内,法庭现场审理了一起有关张小泉剪刀被侵权的案件,并邀请个体商户观摩庭审。庭审后,进行了“以案说法”的知识产权宣传讲座。

 

张小泉品牌成名于1663年,是“中华老字号”,也是目前剪刀行业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杭州张小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授权许可,可以独家使用张小泉商标并有权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维权。该公司在调查中发现,大连市一个体商户销售假冒张小泉刀剪,于是将该商户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告上法庭。庭审中,该公司出示了从侵权商家购得的假冒张小泉刀剪,刀身处刻有“张小泉”汉字及标志,并出示了购货收据及商家名片。虽然该个体商户辩称所售货品是从本市某批发市场以正当途径购入,但其出示的购货票据没有加盖印章,因此,法庭认为该证据不能证明其进货渠道的合法性。最终,法庭判处该个体商户侵权,赔偿杭州张小泉公司经济损失等相关费用。

 

庭审后,知识产权庭庭长刘佳结合实际案例给广大个体商户讲解什么样的情况会侵犯知识产权,在日常经营中如何保护好自身利益等切实关系商户利益的诸多问题。作为大连市目前唯一一家能够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庭,西岗区法院知识产权庭今年以来,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00余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且案件类型广泛。其中涉及名企名牌的侵权案件数量占所有案件的65%以上,其中诉讼维权现象突出。

 

法院提醒广大个体商户,多学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开知识产权冲突的“雷区”,在不侵害他人权益的同时,也注意保护好自己,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知道如何依靠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记者 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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