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百度打击“傍名牌” 6件近似商标未予核准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687 次

    作为全球知名中文搜索引擎,百度搜索引擎近年来在全球网络用户中影响力逐年提升。其所有者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遭遇的与“百度”商标有关的“傍名牌”“商标抢注”现象也较为严重。

 

  百度遭遇“傍名牌”

 

  针对此情形,百度公司一直开展积极的维权活动,通过提出商标异议、争议申请等形式,维护自身权益。日前,记者从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获悉,6件与百度公司的“百度”商标构成近似的商标,已分别被商评委裁定不予核准注册。

 

  据悉,上述6件商标分别为辽宁某饮品公司20071月申请注册使用在食品上的“百度优佳BAIDUYOUJIA”商标、广东省自然人黄某20072月申请注册使用在服装等商品上的“浪漫一百度LANGMANYIBAIDU”商标、河北某鞋厂200712月申请使用在跑鞋等商品上的“壹百度”商标、江苏省自然人王某20085月申请使用在服装等商品上的“百度金花”商标、浙江省自然人陈某20088月申请在服装等商品上的“百度鼠BAIDUSHU”商标以及自然人夏某20091月申请使用在服装等商品上的“意百度”商标。在上述商标的法定异议期内,百度公司均引证其在计算机网络服务上的“百度”商标提出异议,但是未获得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支持。因此,百度公司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

 

  记者从相关裁定书上了解到,百度公司异议复审理由主要为,上述6件被异议商标均侵犯其“百度”驰名商标的权利,不应予以核准注册。此外,百度公司提交了商标局于200835日作出的关于认定百度公司“百度”商标为计算机网络搜索引擎服务上的驰名商标的批复文件。

 

  商标跨类获保护

 

  商评委相关异议复审裁定书中认为,百度公司“百度”商标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且认定时间或极为接近、或早于上述6件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百度公司的“百度”商标已处于驰名状态。

 

  虽然上述6件被异议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均与“百度”商标核定使用的搜索引擎服务存在一定差异,但是考虑到百度公司“百度”商标客观上的极高知名度以及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涉及行业的广泛性,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对象仍存在较大的关联和交叉,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核准易导致消费者误认,同时也会减弱“百度”商标与百度公司之间的紧密联系,损害百度公司驰名商标的相关权益。基于此,商评委裁定上述6件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就上述裁定,记者采访了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翔,他认为上述裁定既考虑了百度公司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的特性及其服务对象的广泛性,也认真考量了百度搜索引擎所具有的知名度及美誉度,较高强度地保护了“百度”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和其与百度公司的唯一对应性,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重要意义。

 

  马翔还表示,第三次修改后的商标法规定生产者、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的宣传,使得部分人认为驰名商标制度今后不再发挥作用,这其实是对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误读。通过上述案件可以看出,百度公司正是基于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才得以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而这也正是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立法本意。可以预见,第三次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后,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记者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