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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遭侵犯 译者诉妇女出版社获胜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599 次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马爱农诉中国妇女出版社(下称妇女出版社)、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世纪卓越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妇女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涉案作品,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世纪卓越公司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书籍。

原告马爱农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先后翻译过《绿野仙踪》《哈利•波特》等多部儿童文学作品和外国文学名著。1987年,马爱农翻译《绿山墙的安妮》一书首先在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1998年,马爱农将此译本(下称“人文版”)授权人民文学出版社,此后“人文版”多次再版。2012年,中国妇女出版社发行署名为“周黎 译”的《绿山墙的安妮》(下称“妇女版”)。马爱农认为“妇女版”与其翻译的“人文版”高度相似,涉及侵权,故将妇女出版社和销售商世纪卓越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

经对比发现,“妇女版”与“人文版”绝大部分表达完全一致,相似度高达约97%,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对一些人名和地名的翻译和个别字词增减。

法院经审理认为,翻译的结果具有翻译者的个性,经不同人翻译的作品很少雷同。两版翻译相似度极高,“妇女版”显然是抄袭发行在先的“人文版”。作为专业出版社,妇女出版社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世纪卓越公司销售来源合法,仅需承担停止销售的法律责任。因马爱农未能举证侵权行为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法院对其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对于赔偿经济损失数额,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法院在马爱农与人民文学出版社约定的报酬计算方式和标准基础上翻一倍计算,最终作出上述判决。(胡姝阳 刘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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