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辣妈”在沪索赔百万讨说法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616 次

国内知名孕妇服装品牌“十月妈咪”,以其“辣妈”的个性和贴心的服务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日前该品牌的运营企业上海有喜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有喜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海首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分公司、上海首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常州英莱克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十月妈咪(中国)有限公司、纽芝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并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据悉,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纷争起源

 

据了解,初创于上世纪90年代末的孕妇服装品牌“十月妈咪”,目前已成为国内孕妇服装比较高端的品牌。据上海有喜公司董事长赵浦介绍,“十月妈咪”品牌有两层含义,一是母亲十月怀胎生子;二是十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象征着成熟。1998年,上海有喜公司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提出“十月妈咪”商标的注册申请。

 

然而日前,“十月妈咪”却因在保健品商品上遭遇一位与其同名的“十月妈咪”,而烦恼不已。

 

上海有喜公司董事长助理孙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2年以来,上海有喜公司的代理商及部分消费者发现市场上和淘宝网店等电子商务网站上出现了印有“十月妈咪(中国)有限公司”以及“十月妈咪”字样的保健品,并向上海有喜公司咨询标有“十月妈咪”字样的保健品是否为该公司生产。同年7月,在上海第12CBME孕婴童展、CBME童装展上,常州英莱克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十月妈咪(中国)有限公司还共同以“十月妈咪”名义参展。上述公司的行为已经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

 

后经上海有喜公司调查发现,标有“十月妈咪”字样的保健品由上海首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常州英莱克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出品,并由十月妈咪(中国)有限公司进行授权。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纽芝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8月在第5类鱼肝油等商品上提出“十月妈咪OCTOBERMOMMY”商标的注册申请,该商标目前显示为争议待审阶段。

 

据孙闻介绍,上海有喜公司针对上述“十月妈咪OCTOBERMOMMY”商标已提出争议。孙闻表示,“十月妈咪”商标经上海有喜公司持续广泛的使用,已经构成驰名商标,其公司“十月妈咪”商标应获得更大范围的保护。

 

据了解,纽芝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十月妈咪(中国)有限公司系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开设的企业。前者是Newzeelan健康食品(新西兰)有限公司指定中国婴童市场唯一代理商,是专注于孕婴童的保健品。

 

孙闻表示,上海首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十月妈咪”保健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孕妇、婴儿,上海有喜公司的“十月妈咪”品牌的主要消费群体也是孕妇、婴儿,两者共存已经造成了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5被告侵犯上海有喜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不仅损害其公司利益,窃取上海有喜公司已建立起来的品牌价值,而且还损害了“十月妈咪”的品牌影响力,对上海有喜公司的“十月妈咪”驰名商标造成淡化。

 

对簿公堂

 

上海有喜公司诉称,5被告在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产品过程中有意在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上突出使用“十月妈咪”字号和“十月妈咪(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而纽芝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复制、摹仿、翻译原告的驰名商标,并授权给常州英莱克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十月妈咪(中国)有限公司使用,已构成商标侵权。

 

据此,上海有喜公司请求法院判令5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十月妈咪(中国)有限公司立即变更企业名称,禁止纽芝兰(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授权和使用“十月妈咪”商标,各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原告商誉、经济损失100万元。

 

法庭上,除常州英莱克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出庭,其余4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而唯一到庭的常州英莱克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辩称,其使用“十月妈咪”商标经过合法授权,也在该商标的商品类别范围内进行使用,并未超出范围使用,而且保健品与孕婴服装不属于同一类商品。在网上对“十月妈咪”搜索时,相关结果也能清晰地将两类商品进行区分,并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原告的驰名商标只是其自己声称,并不构成驰名商标。据此其认为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请。

 

据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该案,届时,法庭就原告方的驰名商标以及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认定。本报将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毛立国)

上一条 :
下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