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金利来”开打 商标维权官司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9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643 次

       认为市场上销售的品牌皮带涉嫌侵犯自身商标权,近日,“金利来”商标所有者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将北京两家超市诉至法院,要求二者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诉称,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是金利来图形商标的注册人,其作为许可人与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许可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上述商标,并有权对擅自使用上述商标、侵犯商标许可使用权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起诉。多年来,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与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在研发、市场推广、质量管理、广告宣传等方面投入巨大财力物力。目前,金利来商标在国内外具有极高的知名度。经调查发现,北京两家超市在其门店内销售的皮带,使用了与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其做工粗糙、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金利来的品牌形象,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

      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认为,两被告没有尽到相应义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也侵犯了原告公司的商标权,给其造成了极大损失。故分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分别赔偿经济损失36000元。

    目前,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日审理。